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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之所以可怕,因為我們能口是心非。

好人也罷、壞人也罷,沒有人能在這輩子子沒說過謊。

我永遠覺得人實在是很矯情,尤其在面對感情的事情時。

人最矯情的部分,大概就是談分手這件事情。

人在提出分手的時候,總是會說一些不相干的事情,即使事實已經擺在眼前。

但其實,分手的原因很清楚,就是不愛了或者是不能愛了。

簡單明瞭,人卻要繞一大圈,說那些冠冕堂皇的話來掩飾。

「如果你願意改,我願意再跟你/妳試試看」

「我們之間一直有很多淺藏的問題」

「你/妳的個性不好」

「你/妳不懂得整理東西」

「妳不會煮飯」

「妳不夠體貼」


不管是我自己的事情也好,別人的事情也好,

總是在聽到誰誰誰跟誰誰誰分手的時候,提出分手的那方理由都一大堆。

在這世界上有幾個人能夠向還沒準備好改變的人說:「我不愛你,所以我們分手」

然後轉身就走,不再說多餘的言語。

感覺上,沒有幾個,現實上也不太可能這麼做。

要一個人面對自己做過的決定和接受後果,有多難?



我相信改變是好的。

但當兩個人的生命是交叉著的,需要的是同步性的互動,不是單方面的。

當自己決定要往前的時候,請你回頭看一下陪伴著你的人是否準備好了。

而當他/她還沒時間接受這樣的抨擊的時候,你是不是已經自作主張的決定了一切?

甚至已經找好了另外一個可以隨時遞補的後備?

自己卻向沒做好準備的那方說:「你/妳必須改變自己!」

然後卻在他/她在調適當中時,早就將自己的核心轉移,因為你隨時都可以移陣,

只要等到他/她終於受不了這樣的改變,投降了,你就得到最後的勝利。

因為如此的分手,不是一方的背棄及背叛,是兩人的無法達到生活上的共識。


你說,這算不算是一個高招?





我想表達的,不過是人的虛偽。

當然我不是在罵人,因為我也在講我自己。

不管過程怎樣,我最終是自由了。

慶幸的是我頭也不回的轉身,奔向了我的快樂。

絲毫不被那些矯情的爛理由干擾。


也希望,看到這篇的文章的朋友能恍然大悟。

不要掉入了這樣的陷阱!


當然,如果是段值得的感情,挽留是正確的選擇。

畢竟值不值得是很主觀的,能為自己愛的人改變也是幸福的。

不是嗎?



所以,我不愛他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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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candy

    那些.自以為是。

    clcan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