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天自己一個人跑去高雄大遠百頂樓的誠品看書。
看完書的時候,順便買了一本書,書名叫做:「丟掉50樣東西,找回100分」
很帥的書名。
結果我離開大遠百沒多久,打開包包才發現那本書沒有在裡面。
是的,那本書不見了!?
連我都不知道它是怎麼丟掉的。
後來有回誠品去問,可是店員都說沒有看到。
只能很無言的離開。
但我怎麼想,就是想不起那本書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。
後來我坐在老爸的車上時,我說:
「原來我沒有什麼是該被丟掉的,最該被丟掉的,還是那本書。」
總而言之,我想我還是不適合一個人出門。
我神經太大條了。
【沒有你陪我,我連東西都丟了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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