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掃時無意間發現了一雙涼鞋。
也,想起了買它的過程。
很有趣。
一千二。 是它的價錢。
買它的原因,是因為我的夾角拖鞋中間斷掉了,不能走路了。
而,因為我要追公車,不小心拐到,它就斷了。
就那樣,跟我一起的人很無言的陪了我做了一段明明就很近的計程車。
本來$24瞬間變成了$70。
雖然是我的錯,但最後好像不是我付錢的吧? 哈哈。
是個很經典的往事。 最經典的是那個人幫我買的替代拖鞋。
嗯。 很俗氣。
所以我才不得不到百貨公司,買了那雙涼鞋。
想起這件事,我微笑了。
因為,一切都好簡單好簡單。
簡單的那種幸福。
- Oct 28 Sat 2006 21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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♥→涼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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